第一阶段检查工作中能认真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企业有郴州、厦门、龙岩卷烟厂和郴州、韶关、南雄打叶复烤厂、龙岩金叶复烤有限公司、福建南平武夷山烟叶发展有限公司等;济南、郴州、青州、武汉、长沙等卷烟生产企业按要求提供了对交接烟叶的自检结果;对网上填报“工商交接烟叶中相关信息”工作比较重视的有上海、厦门、龙岩和广州卷烟一厂和广州卷烟二厂等卷烟生产企业;对工商交接烟叶质量把关较严的有济南、厦门、龙岩、蚌埠、芜湖等卷烟生产企业。
通过第一阶段的监督抽查,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最典型的是杭州、北京卷烟厂从广西贺州烟草分公司采购的烟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其中:杭州卷烟厂采购的(已完成工商交接)C2F等级合格率仅为5%,而C3F、B2F的等级合格率均为零;而北京烟厂在贺州采购的烟叶也是混等混级严重,其中C2F的等级合格率不到5%,C3F、C3L的等级合格率只有百分之十几,且混等混级分别多达7、8个。由此可见,杭州和北京卷烟厂在工商贸易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中制度不健全,把关不严,以致调入的烟叶等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有关省级局(公司)和卷烟生产企业对此要高度重视,抓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其他的主要问题包括:
1、部分烟叶产区由于受前涝后旱或前旱后涝气候影响,烟叶的身份偏薄,油份偏少等,加之烟叶收购和工商交接环节对质量把关不严,导致混等混级和混部位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地区由于烟农掌握烘烤技术不到位,以致青筋烟的比例偏高;还有的产区质检人员把关不严,致使部分上部和下部烟叶混入中部烟叶。
2、极个别的烟草分公司对检查组的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隐瞒有关情况;少数在复烤厂负责烟叶工商交接或监督打叶的卷烟厂工作人员不能及时提供工商交接烟叶质量自检报告。
3、部分重点卷烟生产企业没有执行国家局关于要及时填报“工商交接烟叶相关信息”的要求,迟报甚至不报相关信息,使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4、部分产区烟草分公司存在提级外调现象,尤其是广西贺州烟草分公司调拨有关卷烟厂的烟叶。
以上是国家局组织开展的第一阶段烟叶等级质量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各有关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质量意识,加大对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的监控力度。杭州、北京卷烟厂要认真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抓紧整改,并在9月30日前将整改措施报国家局科教司。
10月底,国家局还将就第二阶段烟叶等级质量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请各烟叶产地和卷烟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烟叶质量监督体系,继续加大对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供需双方都要严格执行《烤烟》国家标准,确保烟叶的等级质量,以保证今年工商交接烟叶的总体质量能够有比较明显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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