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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2-2003年度课题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
 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2-2003年度课题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国中医药科函[2003]7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保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2-2003年度课题研究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司定于2003年10月中旬对我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2-2003年度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下达2003年课题研究经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省中医药行政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局有关直属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2-2003年度课题的执行情况检查,填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表》。并请于2003年10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报告表一式三份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为了便于分类检查,请务必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表》封面上填全课题任务书编号。逾期不报者,视为课题未执行,停拨2003年课题研究经费,追还2002年经费,并通报批评,视情况撤消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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