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准入程序,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可研、立项。
(四)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拟订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拟订相关政策,推动农产品商品化,拓宽市场渠道;发展农村商业设施,拉动农村消费;完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六)制订汽车流通服务政策,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老旧汽车更新工作,规范汽车、建材市场秩序。
(七)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场体系建设司下设4处1室,分别是:办公室、制度处、规划处、标准处、农村市场处
商业改革发展司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国内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法律法规,拟订规章。
(二)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
(三)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
(四)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内贸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管理、规范和指导无固定地点销售,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现代化。
(五)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组织开拓市场,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
(七)拟订流通现代化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
(八)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国内展览、再生资源回收、外轮供应、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等行业。
(九)拟订成品油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范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十)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商业改革发展司下设4处1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与政策处、现代流通发展处、企业改革指导处、服务业发展处
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一、主要职能
(一)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国内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肉类、食糖、边销茶等国家储备的收储、投放、轮换、加工及国家储备库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酒类产销工作,拟订酒类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茧丝绸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协调行业发展,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实施国家厂丝储备。
(七)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场运行调节司下设5个处,分别是:综合业务处、市场监测处、市场运行处、市场调控处、茧丝绸
协调处
外国投资管理司
一、主要职能
(一)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跨国投资趋势和外商投资总体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协调各部门意见,提出吸收外商投资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订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
(二)起草吸收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章、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共同发布;拟订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工作的有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拟订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拟订涉及投资议题的多双边谈判的中方立场和方案。
(三)管理全国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和备案确认工作。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包括补偿贸易项目)、限制外商投资及法规规章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同、章程及变更;核准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会同有关司局核准商业流通领域外商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