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部各司
(厅、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的通知
(商办发[2003]7号)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并经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为适应内外贸业务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组建商务部。4月25日,国务院下发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9号)。
根据国办发29号文,经商务部党组讨论通过,确定了商务部各司(厅、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 现将《商务部各司(厅、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如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03年6月26日
附件 商务部各司(厅、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
办公厅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部工作制度,督促检查部年度工作布局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协调部政务及机构职能分工,协助部领导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况。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机关的交办事项及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四)管理商务部会议.承担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和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督办会议议决事项。
(五)负责部政务和机要值班;承担部党组,部领导的秘书工作和部级老干部的秘书服务工作;办理部长接待日有关事宜。
(六)拟订商务部公文及印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发文电核稿工作。
(七)负责商务部政务信息工作;拟订电子政务内网信息统一共享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八)在办公厅设立商务部新闻办公室;负责商务部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部各类出版物,编辑、发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九)负责商务部保密、档案、信访工作。
(十)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下设7处3室,分别是:办公室(含部信访办)、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部值班室、电子政务和信息处、新闻处、文电处、文告办公室、保密档案处
三、其他事项
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工作由各司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对口联络。
人事教育劳动司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部干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多元化的用人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二)负责部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公务员的管理。
(三)负责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司处级干部及后备干部的管理;管理领导干部的各项兼职。
(四)负责部援疆援藏、定点扶贫、挂职锻炼和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干部的选派和管理。
(五)负责驻世贸组织代表团、驻外经商机构及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队伍建设、人员选派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国际职员选派和出国人员审查;管理部属单位海外机构及人员。
(六)负责部属单位干部监督和行政处分工作。
(七)负责部机关、事业单位和直接管理的社会团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非领导职务设置及职数限额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八)负责部机关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培训基地建设;管理部属单位国内外培训工作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指导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负责部机关公务员的工资、福利管理和部属单位的社会保障工作,管理部属单位的工资总额。
(十一)负责部安全保卫、维护稳定工作,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十二)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人事教育劳动司下设8处1室,分别是:办公室、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干部四处、教育培训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处、干部监督(综合)处、保卫处
政策研究室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经济贸易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
(二)研究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贸易体系、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