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受商务部委托,负责“中国投资指南”网站的日常营运并向企业提供信息资料;指导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的工作;负责受理跨省市和领导交办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的具体工作。
五、受商务部委托,承担“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具体组织工作;承办商务部确定的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六、受商务部委托,承担有关投资促进年度计划项目的具体执行。
七、开展境内外宣传推介活动;从事有关投资业务的咨询、信息服务、市场调研、资信调查和投资促进策划服务等;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八、策划并组织实施境内外大型投资促进活动;组织与投资有关的专业培训、研讨会、洽谈会、展览会等活动。
九、受其它部门、机构、企业委托,进行专题调研及投资促进活动。
十、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主要职能
一、受商务部委托承担援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
二、根据授权与受援国政府指定机构商谈援外项目的具体事宜。
三、承办援外项目招标工作。
四、签订和管理援外项目内部承包合同,指导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商签对外合同,监督检查合同执行。
五、负责援外项目的技术经济监督和技术资料管理。
六、参与编制援外项目的年度资金预决算,办理援外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手续及援外项目的对外结算;管理驻外经商机构援外存量资产。
七、承办援外项目统计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八、承担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促进工作,与境外相关机构和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为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国别、市场等投资合作环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服务;负责“中国合作指南”的日常运营并向企业提供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