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关于铁道通信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600虚拟专用网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 信部清[2003]209号)
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铁通公司关于600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铁通市场[2003]15号)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600虚拟专用网(VPN)业务接入费和月租费
按照《国家计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2]1320号)的规定,虚拟专用网(VPN)业务接入费和月租费属于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以上资费由你公司各省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600虚拟专用网(VPN)业务基本通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