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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有线数字广播影视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
 有线数字广播影视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3年6月6日)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和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提出加快数字电视发展的要求,广电总局决定开展有线数字广播影视业务试点工作,并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有线数字广播影视业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手段,开展付费广播影视节目等新业务,是全国广电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广播影视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国家信息化进程的根本要求,对于拉动国内需求,促进文化娱乐业和民族工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广电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试点工作,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有线电视用户整体向数字化平移,建立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新体系和运营新机制,努力培育广播影视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今年底前,要力争推出若干套付费节目频道、若干套有线数字广播节目,积极发展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为实现“十五”期间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到3000万的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要明确开展有线数字广播影视业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有线数字广播影视业务试点工作,主要有以下任务:
  第一、开办付费广播影视节目。
  丰富多彩、高质量的节目是开展有线数字广播影视业务的龙头。开办付费频道,应当符合专业化、对象化的要求,专业节目和栏目应当达到90%以上的比例。付费频道由用户自愿订购,付费收看,不得播出商业广告。
  付费频道由中央和有实力的省级播出机构开办,鼓励中央和省级播出机构、省级播出机构之间联合开办,地(市)、县不得开办。付费频道分为在全国范围播出和本省范围播出两种,省级播出机构也可以申办全国范围播出的付费频道。 申请开办付费频道,须报总局审批后方可筹建。省级播出机构申请开办付费频道,须经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总局审批。
  开办付费频道,要充分挖掘和发挥广电系统内部的节目制作潜力和优势,充分利用和吸纳社会各界的节目制作力量,探索建立系统内外广泛参与、共同开发付费节目市场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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