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套进口机组工程建设,工期在三年以下以及发承包方均同意一次包死的工程,均采用基础价加预测价差预备费包死的方式。
——其余工程按“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办法,逐年按当年完成的工程量和实测的造价指数进行结算,最终核定建成价。
30.尽快出台新的概算管理办法,1996年及以后新开工项目,按新的概算管理办法执行,不再调整概算。如原概算审定时间在两年及以上,可在开工前编制修正概算,允许对价格和政策调整部分修正,但不得变更原设计原则和标准。修正概算报原审批单位核定。
31.在建工程应按现行价格及政策规定抓紧在1996年底前做好调整概算工作。若1997年内全部工程建成,则未完部分投资采用包死的办法;若全部工程三年后才能完成,则可采用“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办法。
32.新的概算管理办法出台后,从1996年起报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一律按新的概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加强审计监督,健全约束机制
为监督电力建设项目在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电力建设政策方面的行为,促使电力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必须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这既是以往电力工程建设过程的薄弱环节,也是客观所需。
33.电力建设项目审计由国家审计署统一协调,电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对本企业所属电力建设项目实施经常性的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及委托的承建、设计、施工、运行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单位。
34.电力建设项目审计包括开工审计、建设过程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不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资金来源落实是否正当、使用是否合乎规定、有无虚列转帐、损失浪费等。具体内容按审计有关规定。
35.经审计发现的问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违纪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五、加强技经队伍建设,提高控制造价工作管理水平
要实现党的五中全会所提出的经济管理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到集约型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保证控制工程造价的工作有效地落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关键在于人才,在于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普遍存在基层定额站缺员严重,技经人员的素质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等问题。只有切实加强技经队伍的建设,才能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