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恒载标准值Gk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0.35KN/平方米。
2.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
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平方米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平方米计算;
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平方米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平方米计算。
3.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μs·μzWo
k-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表1
┌───────┬───┬──────┐
│背靠建筑物状况│全封闭│ 敞开、开洞│
├───────┼───┼──────┤
│ μs │1.0Φ│ 1.3Φ │
└───────┴───┴──────┘
表中:Φ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
脚手架挡风面积
Φ=--------
脚手架迎风面积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Φ=1.0;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
Wo--基本风压,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平方米。
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
荷载计算系数
表2
┌────────┬────────────────┬─────┐
│ │ 应计入的计算系统 │ │
│ ├────────┬───────┤ │
│ 设计项目 │ │ 升降及其 │ 设计方法│
│ │ 使用工况 │ │ │
│ │ │ 坠落工况 │ │
├─┬──────┼────────┼───────┼─────┤
│架│构架 │(γGγQΦ)9γ'10│ │ │
│体├──────┼────────┼───────┤ │
│结│竖向主框架 │ │ │ │
│构├──────┤ │ │概率权限 │
│ │水平粱架 │γ1(γGγQΦ) │γ2(γGγQΦ) │ │
│ │ │ │ │状态法 │
├─┴──────┤ │ │ │
│附着支承结构 │ │ │ │
├────────┤ │ │ │
│防倾、防坠落装置│ │ │ │
├────────┼────────┼───────┼─────┤
│升降动力设备 │ │ γ2 │容许应力法│
├────────┼────────┼───────┤ │
│索具、吊具 │ γ1 │ γ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