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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恒载标准值Gk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0.35KN/平方米。
  2.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
  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平方米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平方米计算;
  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平方米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平方米计算。
  3.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μs·μzWo
  k-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表1

┌───────┬───┬──────┐
│背靠建筑物状况│全封闭│ 敞开、开洞│
├───────┼───┼──────┤
│  μs   │1.0Φ│  1.3Φ │
└───────┴───┴──────┘

  表中:Φ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 
     脚手架挡风面积
  Φ=--------
     脚手架迎风面积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Φ=1.0;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
  Wo--基本风压,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平方米。
  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

               荷载计算系数
  表2

┌────────┬────────────────┬─────┐
│        │  应计入的计算系统      │     │
│        ├────────┬───────┤     │
│  设计项目  │        │ 升降及其  │ 设计方法│
│        │ 使用工况   │       │     │
│        │        │ 坠落工况  │     │
├─┬──────┼────────┼───────┼─────┤
│架│构架    │(γGγQΦ)9γ'10│       │     │
│体├──────┼────────┼───────┤     │
│结│竖向主框架 │        │       │     │
│构├──────┤        │       │概率权限 │
│ │水平粱架  │γ1(γGγQΦ)  │γ2(γGγQΦ) │     │
│ │      │        │       │状态法  │
├─┴──────┤        │       │     │
│附着支承结构  │        │       │     │
├────────┤        │       │     │
│防倾、防坠落装置│        │       │     │
├────────┼────────┼───────┼─────┤
│升降动力设备  │        │ γ2     │容许应力法│
├────────┼────────┼───────┤     │
│索具、吊具   │ γ1      │ γ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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