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的接收范围
(一)城市勘测、规划档案
1.勘察: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副本。
2.测绘: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城市地形图和地下管线图。
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3.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文件材料。
4.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有关城市建筑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档案
1.道路: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和重要公路的工程档案材料及道路图。
2.桥涵:城市永久性桥梁、立体交叉高架路、人行过街桥(道)、重要涵洞、隧洞、隧道的工程档案材料及桥涵分布图(铁路桥涵按3·1)。
3.排水:城市污、雨水排除及污水处理工程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4.供水:城市取水、输水、净水和配水设施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5.燃气:城市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工程档案材料及输气管网现状图。
6.供热: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管道工程档案材料及热力管网现状图。
7.照明:城市路灯线网系统图、照明设施分布图。
8.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
①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规划设计,改建变迁资料,风景名胜、古建筑等的总平面图,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图,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图及修缮记录。
②城市依托大自然环境绿化规划和实施计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实施建设情况,风景名胜区保护、发展规划及分布图。
③古树名木统计表,位置、情状描述,价值、意义论证,保护复状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
④文物古迹、纪念性建筑及名人故居的照片、现状图、历史记载材料和修缮记录。
⑤城市标志性设施、观赏游览设施及雕塑的照片等有关材料。
9.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各种环卫设施分布图、规划图和重要市容环卫工程档案材料。
10.城市防灾:防洪防灾规划、城市河道水系图、防洪工程设施分布图和防洪设施工程档案材料、城市防洪历史档案材料,其他防灾有关档案材料。
11.城市人防工程: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档案局《人民防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办理。
(三)城市交通、电力、邮电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