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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

  第五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的接收范围
  (一)城市勘测、规划档案
  1.勘察: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副本。
  2.测绘: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城市地形图和地下管线图。
  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3.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文件材料。
  4.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有关城市建筑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档案
  1.道路: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和重要公路的工程档案材料及道路图。
  2.桥涵:城市永久性桥梁、立体交叉高架路、人行过街桥(道)、重要涵洞、隧洞、隧道的工程档案材料及桥涵分布图(铁路桥涵按3·1)。
  3.排水:城市污、雨水排除及污水处理工程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4.供水:城市取水、输水、净水和配水设施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5.燃气:城市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工程档案材料及输气管网现状图。
  6.供热: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管道工程档案材料及热力管网现状图。
  7.照明:城市路灯线网系统图、照明设施分布图。
  8.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
  ①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规划设计,改建变迁资料,风景名胜、古建筑等的总平面图,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图,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图及修缮记录。
  ②城市依托大自然环境绿化规划和实施计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实施建设情况,风景名胜区保护、发展规划及分布图。
  ③古树名木统计表,位置、情状描述,价值、意义论证,保护复状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
  ④文物古迹、纪念性建筑及名人故居的照片、现状图、历史记载材料和修缮记录。
  ⑤城市标志性设施、观赏游览设施及雕塑的照片等有关材料。
  9.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各种环卫设施分布图、规划图和重要市容环卫工程档案材料。
  10.城市防灾:防洪防灾规划、城市河道水系图、防洪工程设施分布图和防洪设施工程档案材料、城市防洪历史档案材料,其他防灾有关档案材料。
  11.城市人防工程: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档案局《人民防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办理。
  (三)城市交通、电力、邮电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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