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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选送培训对象参加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学科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选送培训对象参加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学科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工作的通知
(教师司[2005]21号)


江苏省、福建省教育厅:

  为保证2005年高中新课程实验省思想政治学科师资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司拟组织专家赴江苏省举办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学科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5年7月17-23日,集中培训7天。

  二、名额分配

  共计培训60人,其中江苏40人,福建20人。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须是承担省级高中新课程培训任务的政治学科骨干培训者。包括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教师、教研员、一线高中政治学科骨干教师等。培训对象由实验省教育厅选送。

  四、培训内容

  1、重点了解高中思想政治学科课程标准,明确课程改革对本学科教师的具体要求。

  2、分析研究高中思想政治学科实验教材的特点,探讨教师创造性使用教材的方法。

  3、针对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性学习与探讨,探索适合高中思想政治学科师资培训要求的理念和方式。

  五、培训经费

  培训专家有关经费及学员伙食补助费(25元/人/天)由教育部统一支付。培训对象差旅费及住宿费由学员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报销(学员住宿费不得超过70元/天/人)。

  六、培训资料

  培训资料由教育部统一提供。包括高中思想政治学科课程标准及标准解读、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材(必修四本)。

  七、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05年7月16日。

  报到地点:江苏省扬州大学田园宾馆(扬州市文汇东路12号,0514-7979330)。

  本次研修活动由江苏省教育厅承办。联系人:朱拥军,联系电话:0514-7975461,1303256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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