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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05年上半年部分院校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05年上半年部分院校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5]108号)


河南、四川、青海省教育厅:

  按《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5号)规定,经与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协商,以教高司函[2005]51号文件派出两个专家组,开展了对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的评估工作。依据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并商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同意,现将评估结论意见通知如下:

  1.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按2004年上半年专家组评估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专家组复评认为已达到办学基本要求。同意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设置临床医学专业,以上专业学制3年,并于2005年招生。

  2.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教育部2004年6月批准设立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因2005年专业申报材料不完备,医学类专业设置未经批准。经专家组考察评估,认为两校具备举办医学类专业的条件。同意河南省教育厅豫教高[2005]39号文件所请,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可于2005年试招生,同时准备2006年专业设置申报,补充专业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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