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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有关高等学校新闻传播类专业负责人“三项学习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5.研讨如何将“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结合起来,创立和发展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学派的新闻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作出贡献。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步定于2005年7月底、8月初各举办一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

  请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培训计划,并于2005年6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班人员回执(见附件2)传真并发E-mail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教育处。与会代表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处 张勇林

  电话:010-66097823 传真:010-66097852

  E-mail:gjs_wkc@moe.edu.cn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 李桂敏 邱冰娥

  电话:010-69293838  传真:010-69226841、69236906

  附件:1.参加“三项学习教育”培训班高校名单
  2.参加“三项学习教育”培训班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三项学习教育”培训班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

  河北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廊坊师范学院     山西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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