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有关高等学校新闻传播类专业负责人“三项学习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教高厅函[2005]25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和教育,增强高等学校新闻传播院系师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我国新闻传播学科专业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新闻传播教学与研究工作,培养适应党的新闻事业发展需要、政治坚定、业务合格的高素质新闻人才,经中宣部与我部研究,定于2005年暑假期间在京举办两期全国有关高等学校新闻传播院系负责人与教学骨干“三项学习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高校新闻传播院系负责人与教学骨干(已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共同举办的高校新闻传播院系负责人“三项学习教育”培训班的院系,需另派其他负责同志或教学骨干参加),每所高校每期1人,共152所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学习研讨内容
1.学习江泽民同志《论“三个代表”》、《论党的建设》和《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16号文件。
2.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基本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我党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新闻工作的重要论述。
3.学习中央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讲话;了解我国新闻宣传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4.研讨如何通过贯彻落实“三贴近”方针,改进新闻传播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合格的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交流高校新闻传播院系与新闻单位交流与合作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