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调查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准确了解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双证书”教育的基本情况,总结各地在这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分析及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依据,促进高职高专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司决定开展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的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此次调查范围是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调查内容详见附件二。
二、调查方式和要求
请你们根据调查提纲的要求,撰写本地在高职高专院校中实施“双证书”教育的总结材料,并于2005年6月15日前报我司高职高专教育处。各高职高专院校要高度重视,据实详细填写调查表,并于2005年6月15日前,以Excel文件形式将调查表发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高专教育处联系人:周进民、郑卫东
电话:010 6609 6232
电子信箱:gaozhi@moe.edu.cn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马绪耘
电话:0531 7957 651-6611
电子信箱:maxuyun@beelink.com
附件一: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调查提纲
附件二: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调查表(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高职高专院校“双证书”教育情况调查提纲
一、调查目的
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是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高专院校在“双证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于促进毕业生就业,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内容的改革产生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本次调研,目的在于摸清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双证书”的基本情况,了解各地在这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