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5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社政司函[200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5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范围
1、一般项目类:2003年立项的年度项目;以及此前立项、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2005年内不能结项的项目。
2、基地重大项目类:2003年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以及此前立项、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2005年内不能结项的项目。
3、跨世纪人才基金项目类:四批“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2005年内不能结项的。
上述几类项目的中检情况,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查阅《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度项目立项及2003年项目中期检查、结项有关情况的通知》、《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及拨款有关情况的通知》所附的中期检查一览表。
二、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至5月31日止,上述各类项目承担者,至少应有1篇以第一署名人发表的相关论文或被采纳的相关研究咨询报告,并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全称)字样。否则该项目将被视为中检不合格,后续拨款停止。
三、填报中期检查材料的程序
1.5月10日起,学校社科(科研)处协助项目负责人登录社科网《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按填表要求在线录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并在线提交中期成果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