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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全面改革计分体制和成绩报导方式
  自2005年6月起,面向所有考生,四、六级考试成绩将采用满分为710分的计分体制,不设及格线;成绩报导方式由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成绩报告单,即考后向每位考生发放成绩报告单,报导内容包括:总分、单项分等;为使学校理解考试分数的含义并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考试测量的结果,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向学校提供四、六级考试分数的解释。
  (二)考试内容改革
  按照《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修订考试大纲,开发新题型,加大听力理解部分的题量和分值比例,增加快速阅读理解测试,增加非选择性试题的题量和分值比例。试行阶段的四、六级考试内容由四部分构成:听力理解、阅读理解、综合测试和写作测试。听力理解部分的比例提高到35%,其中听力对话占15%,听力短文占20%。听力对话部分包括短对话和长对话的听力理解;听力短文部分包括短文听写和选择题型的短文理解;听力题材选用对话、讲座、广播电视节目等更具真实性的材料。阅读理解部分比例调整为35%,其中仔细阅读部分(Careful Reading)占25%,快速阅读部分(Fast Reading)占10%。仔细阅读部分除测试篇章阅读理解外,还包括对篇章语境中的词汇理解的测试;快速阅读部分测试各种快速阅读技能。综合测试比例为15%,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完型填空或改错,占10%;第二部分为短句问答或翻译,占5%。写作能力测试部分比例为15%,体裁包括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试行阶段四、六级考试各部分测试内容、题型和所占分值比例如下表所示:

试卷构成

测试内容

测试题型

分值比例

 

第一部分:

听力理解

听力对话

 

短对话

多项选择

35%

长对话

多项选择

听力短文

短文理解

多项选择

短文听写

复合式听写

第二部分:

阅读理解

 

仔细阅读理解

篇章阅读理解

多项选择

35%

篇章词汇理解

选词填空

快速阅读理解

是非判断+句子填空或其他

 

第三部分:

综合测试

完型填空 或  改错

多项选择

15%

错误辨认并改正

篇章问答 或 句子翻译

简短回答

中译英

第四部分:

写作

写作

短文写作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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