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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财厅[2005]1号)


  2005年,教育审计工作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服务”的方针,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各高校要从理顺内审管理体制和完善内审制度入手,从管理薄弱的重点部位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入手,从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和提高审计质量入手,切实做好2005年的教育审计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

  1.进一步健全以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内审工作领导体制。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要按照第17号令规定的六项职责,认真履行好对内审工作的领导责任。

  2.根据第17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内审工作制度,独立设置内审机构,充实内审人员,保证内审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

  3.积极探索教育内审工作新思路,借鉴国家审计的经验,确定好内审工作的切入点,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服务全局。

  二、抓重点,抓效果,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4.加强对“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面向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11工程”、科研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这些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

  5.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稳定发展。

  6.继续抓好教育收费审计工作,坚决制止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制止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

  7.加强基建工程、修缮工程审计,切实维护国家和本部门、本学校利益。

  8.认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防止和杜绝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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