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内地高校为澳门大学推荐2004年助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教学厅函[2004]13号)
北京市、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教育厅(教委),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
根据澳门大学的请求,2004年我部拟在内地高校为澳门大学推荐8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学生到该校修读硕士研究生,澳门大学提供助学金。现将澳门大学有关材料及要求转给你们,请在本校2004年拟录取的考生中按附件2要求进行推荐,并将拟推荐学生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大学英语考试(CET)六级证书复印件、硕士生报考登记表复印件、教授意见书和盖有校章的推荐函、推荐学生名单(见附件4)于6月1日前报我部学生司,以便向澳门大学推荐。学生接到澳门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到选派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因私赴澳门手续。
为澳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加强和促进内地高校与澳门大学交流、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应的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