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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库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库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和《关于推荐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177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我司决定正式组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见附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本地高职高专院校评估时,原则上应选择库内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聘请的省内外专家应有适当的比例,以保证评估的公正性和质量。各地拟聘请的外省专家须由评估秘书处统一协调和备案。在进行跨省评估时,应优先选择参加过我部评估理论培训的专家。评估专家库通过网络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放,专家信息查询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相关信息不得向外界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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