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安徽财贸学院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4]12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安徽财贸学院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的函》(皖政秘〔2003〕86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安徽财贸学院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财经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普通本科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发展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