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河北理工学院更名为河北理工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4]11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河北理工学院更名为河北理工大学的函》(冀政函[2001]56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河北理工学院更名为河北理工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理工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本科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4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更名后,应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特色专业上办出更高的水平,并应特别加强非工科类学科的建设,积极形成工科、理科、管理学科三大主干学科的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同时,应尽快落实在唐山市丰南区新征地2000亩的各项手续,加快建设新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