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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授予西南民族大学物理学等7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的批复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授予西南民族大学物理学等7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的批复
(教职改办[2004]21号)


国家民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委《关于商请授予西南民族大学物理学等八个学科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函》(民职改办字[2004]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授予西南民族大学物理学、化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学、英语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7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请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应学科教师职务的聘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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