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4]9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特产高等专科学校恢复为吉林特产学院的函》(吉政文〔2003〕9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特产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校名问题的报告》(吉教规划字〔2004〕26号)收悉。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吉林特产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同时撤销吉林特产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你省承诺到2008年共投入1.5亿元(吉林省政府投入6000万元,吉林市政府投入2000万元,学校自筹3000万元,银行贷款2000万元,引进社会资金2000万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