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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晋中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晋中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4]8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以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晋中学院的函》(晋政函〔2002〕21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晋中学院,同时撤销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中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6个。

  四、你省承诺的到2008年共投入4500万元(其中省、市政府投入1500万元,融资贷款1400万元,学校自筹1600万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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