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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贵阳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贵阳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4]97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将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阳金筑大学合并组建贵阳学院的函》(黔府函〔2003〕364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贵阳金筑大学合并基础上建立贵阳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阳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贵阳学院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贵阳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9000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你省承诺到2008年共投入6亿元(贵阳市政府采取政府贷款,财政还本付息的办法,投入财政资金5亿元,学校自筹和通过后期社会化改革引进社会力量投资1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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