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下达“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任务的通知
(教师司[2004]33号)
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教育学院、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为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培训者队伍驾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能力,推动教师教育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我司拟于2004年底、2005年初举办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经研究,决定委托你校承担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培训学科及人数分别为语文学科65名、英语学科126名(分两班培训)、数学学科67名、信息技术学科73名、艺术学科60名,共计391名。
2、培训经费标准为1500元/人,经费总计58.65万元。
3、请你校按照《
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指导意见》(教师司[2004]23号)的各项要求,对培训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做好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