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兰州医学院并入兰州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4]34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兰州大学: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兰州医学院并入兰州大学的函》(甘政函[2004]13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和总体方针,经研究,同意兰州医学院整体并入兰州大学,同时撤销原兰州医学院建制。
希望新的兰州大学的全体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加快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尽快实现实质性融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把新的兰州大学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为甘肃省和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