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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招收攻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的业务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7.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出类拔萃的在读优秀硕士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条件由各招生单位规定)。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考试时间为每年一次或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三)报名手续

  符合公开招考方式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其他选拔方式的报考人员按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宣传

  各招生单位应在我部制定的全国招生简章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招生宣传材料,其中可根据本单位的各招生学科专业的特点,对考生提出具体要求。全国招生简章中未包括而必须使考生在报考前了解的事宜要一并说明。

  未在《2005年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不得招生。各招生单位不得在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后改变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三、考试工作

  (一)公开招考方式

  公开招考方式的考试工作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所有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除笔试外,招生单位还可以进行其他方式的考核。试卷由招生单位自行评阅。考试成绩由招生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单位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2.复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自定并至迟在复试前事先公布。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的时间、地点并书面通知有关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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