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举办高职高专教育评估专家理论研修班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4]109号)
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
近几年,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将与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一道对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实施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2003年,教育部对25个省市的26所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修订了评估方案。为了做好评估工作,现委托你院在今年6月、10月分别举办一期高职高专教育评估专家理论研修班,对我司遴选公布的高职高专评估专家进行系统培训(名单见教高司函[2003]100号文件)。同时,也可以接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部分评估骨干人员参加培训。
针对高职高专院校的评估工作的需要,请重点研修高等教育管理理论、高等教育评估理论、高等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修订的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等。同时,有针对性举办一些依法治教、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国外高等职业教育介绍等开阔视野的报告,并组织一些相关考察活动。通过这些研修,从整体上提升高职高专院校评估专家理论水平,为今后做好评估工作及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化,奠定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