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各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在各分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对本专业大类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各委员会的委员主要由其下属各分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组建方案
(一)高职高专教育生化与药品类专业指导委员会(11人)
1. 生物技术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5人)
2. 化工技术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5人)
3. 药品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5人)
(二)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开发与测绘类专业指导委员会(15人)
1. 资源勘查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5人)
2.油气工程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5人)
3.矿业工程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5人)
4.测绘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
(三)高职高专教育材料与能源类专业指导委员会(13人)
1.材料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7人)
2.能源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1人)
3.电力技术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5人)
(四)高职高专教育制造类专业指导委员会(21人)
1.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23人)
2.自动化技术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9人)
3.机电设备技术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9人)
4.汽车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7人)
(五)高职高专教育电子信息类专业指导委员会(13人)
1. 计算机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7人)
2. 电子信息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21人)
3. 通信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7人)
(六)高职高专教育环保气象与安全类专业指导委员会(13人)
1.环保与气象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1人)
2. 安全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1人)
(七)高职高专教育水利类专业指导委员会(13人)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5人)
2.水资源与水环境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3人)
(八)高职高专教育轻纺食品类专业指导委员会(13人)
1. 食品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3人)
2. 轻化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