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暨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调研工作的通知
(教社政厅函[20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日,中央领导同志就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4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联合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暨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调研工作。调研采取重点调研与面上调研相结合,直接调研与委托调研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其中,面上调研由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有关高校牵头并组织进行。为组织开展好大学生思想教育暨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重调查研究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求真务实,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通过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主要任务
通过调研,深入分析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特点,以及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的看法和观点;认真总结各地各高校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工作部门要牵头组织召开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教育工作部门、团委和高校负责人座谈会,高校学生工作干部座谈会,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部主任座谈会和大学生座谈会等。会同本地有关部门从新闻单位、政法系统、产业部门、科研机关等大学毕业生去向比较集中的部门,各选取2个有代表性的单位,组织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座谈会,近年来就业的大学生代表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