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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36所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36所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发函[200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1〕6号)的有关规定,现同意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36所高等职业学校予以备案(名单见附件)。其中涉及中等卫生学校参与组建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原则上不能举办医学类专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须按有关规定报我部批准。

  附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计36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三月二日

  附件:
  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
  (计36所)

序号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名称

主管部门

备注

1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新建

北京市教委

民办

2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职工冶金学院
  天津市工业学校
  天津市冶金干部中专学校

天津市

 

3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华北石油学校

天津市

 

4

天津河北职业学院

天津市河北区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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