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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2003年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2003年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200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

  为了规范我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办学行为,加强对网络教育的质量监控,促进网络教育进一步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推进网络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我部继续对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实行年报年检制度。现将200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年报年检工作是加强对试点学校网络教育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之一,年报年检要贯彻“积极发展、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保证质量”的方针,各试点学校主管领导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年报年检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加强对网络教育学院自我检查工作的领导与监督,以确保年报年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试点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8号)精神,按照《2003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自我检查要点》、《2003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二、三)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年报工作。上报材料要真实、准确,我部将对试点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不实或者造假问题,将严肃处理。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的要求,做好2003年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以下简称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检查评估工作,并于2004年5月31日前将检查评估结果报我部;各试点学校要按照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年度检查评估材料,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检查评估。

  四、各试点学校要加强自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考试作弊和校外学习中心(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自我查处力度,落实规范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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