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对护理工作的影响
1、卫生服务模式的改变增强了护理工作的作用,提高了护理工作的地位
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需要需求不断提高,使卫生服务模式从传统的医疗救治逐步转向对卫生服务对象(包括健康人)身体-心理-社会各方面的全面照顾,包括保健、康复,健康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等,对护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老龄人口增加、病因和疾病谱的改变,使本来就很有限的卫生服务资源更显出不足。护理工作在卫生服务模式转变、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护士不再仅仅作为医生的助手,而将与医生、药师等其他技术人员一样,成为整个保健队伍中的重要一员,共同承担医疗保健任务。护理服务对象也从原来单纯照顾生病的人,扩展到整个人群;工作领域从医院扩大到社区;研究范围从单纯地研究对疾病的护理扩展到所有影响人的健康的领域。世界银行在1993年世界发展状况中明确指出:大部分的卫生保健工作应该由护士和助产士承担。
2、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使社区护理服务成为新的重要的增长点
为推动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1997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1999年,我国确立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总目标:到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使社区护理服务成为新的重要的增长点。随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社区护理工作将承担更多的初级卫生保健、流行病学调研、传染病的监控、卫生宣教等工作,成为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护理者广泛地工作在社区诊所、家庭、机关、学校、厂矿等场所,从事护理、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随着老龄人口增多,慢性病人增加,大大增加了老年护理和慢性病护理的需求。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社区护理将形成一支稳定的队伍,约占护理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
3、加入WTO,促进了护理服务的国际化和护理人员的国际交流
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医疗保健进入我国市场,这将大大推动医院的市场化进程。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与人才的跨国交流日趋频繁。世界性的护理人力资源的缺乏,给我国护理人员创造了更多迈出国门、进入国际市场就业的机会。护理人员的竞争将进一步国际化。护理人员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足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因此,中国加入WTO以后对护理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护理人力资源状况分析
1、我国护理人力资源现状
2001年我国护士总数为128.69万人(医生总数为209.97万人),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的28.55%,全国平均千人口护士比例为0.993(千人口医生比例为1.621)。我国卫生人力资源城乡差距大,80%的人口在农村,2002年,护理人员中只有16.93%的注册护士工作在县及县以下医院,每千农业人口注册护士比例只有0.18。全国护士中从事社区护理工作的不到10%,而美国1993年已经达到33.5%。
WHO 1998年对各成员国卫生人力资源统计结果显示,尽管我国千人口的医生比例已经达到和超过世界许多国家的水平,但护士数量则远远不够,医护比例失调问题严重。我国2001年的医护比只有1:0.61,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见表1)。
2001年全国平均的护士床位比为0.40:1,农村的护士床位比只有0.26:1。2001年卫生部对全国12家医院抽样结果显示,其中只有2家医院的护理人力基本饱和,10家医院的护理人员严重缺编,平均缺编率为31.3%。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对护理人员的比例要求更高。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为保证护理服务质量,北京市小汤山等“非典”定点医院普通病房的护士床位比为2-3:1,重症病房为4-6:1。可以看出,我国的医护比例不合理,护理人力资源短缺明显,尤其随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使护理功能不断扩展的情况下,护士的数量更加不能满足人们健康保健的需求。
2、与国外护理人力状况比较分析
(1)人力结构比较
WHO的资料显示,在千人口护士比例方面,1998年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已经达到3以上,部分发达国家甚至达到30以上,只有印度、土耳其、巴西等国家的千人口护士比例在1以下(见表1)。可以看出,经济发达国家千人口护士比明显高于经济不发达国家。
据2001-2002年《西太平洋地区卫生资源报告》及《世界护理的现状、不足及预测》的资料,在世界主要的二十余国家和地区,我国大陆与土耳其、巴西的医护比例均小于1:1。我国香港地区、日本、泰国、德国以及英国等国的医护比例都超过1:4,而芬兰、挪威、加拿大等国家的医护比例均越过了1:6。印度人均GNP只有中国的一半,但医护比例明显高于中国。世界银行在其1993年世界发展状况中指出医生同护士的比例应该达到1: 2或1:4。1998年全球的平均医护比例为1:2.698(见表2)。
表1 1995-2000年世界部分国家/地区医护人力资源现状
国家和地区
|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
| 卫生预算比例
| 人均卫生支出
($)
| 医生
(千人口)
| 护士
(千人口)
| 医护比
|
中国
| 740
| 2.27%
| 33
| 1.64
| 1.00
| 1:0.61
|
中国香港
| 26,437
| 10.30%
| 591
| 1.54
| 6.22
| 1:4.04
|
中国台湾
| 12,040
| 5.29%
| ---
| 1.24
| 3.25
| 1:2.6
|
中国澳门
| ---
| 10%
| 300
| 1.99
| 2.15
| 1:1.08
|
日本
| 33,715
| 8.90%
| 2,194
| 1.87
| 7.79
| 1:4.16
|
马来西亚
| 4,500
| 6.31%
| RM 175
| 0.67
| 1.2
| 1:1.78
|
菲律宾
| 1,295
| 2.54%
| ---
| 1.25
| 4.43
| 1:3.56
|
韩国
| 8,511
| 4.12%
| 492
| 1.8
| 3.41
| 1:1.89
|
新加坡
| 22,944
| 2.80%
| 651
| 1.43
| 4.11
| 1:2.87
|
泰国
| 6,100
| 6.21%
| 1.26
| 0.38
| 1.55
| 1:4.2
|
印度
| 360
| 1.70%
| 2
| 0.37
| 0.41
| 1:1.1
|
印度尼西亚
| 1,585
| 54%
| 2.36
| 0.14
| 0.44
| 1:3.16
|
土耳其
| 2.78
| 2.65%
| 113
| 1.09
| 0.99
| 1:0.9
|
巴西
| 4,790
| ---
| ---
| 1.24
| 0.61
| 1:0.5
|
澳大利亚
| 37,295
| 8.40%
| 1,750
| 2.75
| 8.64
| 1:3.14
|
新西兰
| 12,380
| ---
| 1,352
| 2.25
| 8.66
| 1:3.85
|
法国
| 26,200
| 21%
| 1,085
| 2.58
| 5.25
| 1:2.0
|
德国
| 21,170
| 10.50%
| 2,339
| 3.54
| 5.01
| 1:4.16
|
芬兰
| 23,660
| 29.50%
| 1,843
| 3.03
| 25.77
| 1:8.5
|
挪威
| 33,650
| 4%
| ---
| 5.41
| 42.65
| 1:7.9
|
瑞士
| ---
| 7.60%
| 1,072
| 3.39
| 8.75
| 1:2.6
|
瑞典
| 43,060
| 10.10%
| 210
| 5.15
| 12.98
| 1:2.5
|
英国
| ---
| 5.80%
| 1,347
| 1.39
| 5.72
| 1:4.1
|
加拿大
| 19,640
| ---
| 2,085
| 1.81
| 10.86
| 1:6.0
|
美国
| 30,088
| 13.50%
| 4,090
| 2.68
| 9.16
| 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