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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零陵学院更名为湖南科技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零陵学院更名为湖南科技学院
(教发函[2004]20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零陵学院更名为湖南经贸学院的函》(湘政函〔2003〕55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将零陵学院更名为湖南科技学院的请示》(湘教〔2004〕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零陵学院更名为湖南科技学院,同时撤销零陵学院建制。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做好规划,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使湖南科技学院为湖南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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