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4]19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商请将华北工学院更名为华北理工大学的函》(晋政函〔2003〕177号)和山西教育厅《关于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的请示》(晋教请〔2004〕23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北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中北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3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省承诺的2003-2008年共投入5.7亿元(其中:省政府2.4亿元,银行贷款1.5亿元,国防科工委0.3亿元,学校自筹1.5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