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滚动支持:对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将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协调组织得力的创新引智基地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资助期结束后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三、创新引智基地遴选基本条件
1. 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为先导,逐步扩展到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 拟申报的创新引智基地应结合本校学科发展,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广泛深厚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且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
3. 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 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 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 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4. 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本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2) 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 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 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 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 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 国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四、“111 计划”实施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