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位于进口废物加工园区内的企业,若园区有统一的电子地磅、废水处理设施并对不可利用的废物进行统一管理的,考核标准中涉及的项目可视为达标。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
考核评分人签字: 日期:
考核企业:(章)
附件3
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
利用企业环保考核评估标准--新建企业
(试行)
企业名称 序号 电话
序号
| | 考 核 评估项 目
| 标准分数
| 评 分 办法
| 评估 得分
|
1
| 废物管理档案情况(16分)
| 企业建设和经营的各类基础材料,包括进口废物和产品、人员、机械设备及消防、环保、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审批等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库,专人保管。材料包括:
| 4
| 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得2分,建立档案库和专人保管得2 分。发现弄虚作假,记录在案,作为以后处罚的依据
| |
(1) 企业建设有关材料情况:可
研报告、土地使用证书、厂区与
厂房设计图、平面布置图等
| 4
| 有可研报告和土地使用证得2 分, 有设计图得2分
| |
(2) 人员和机械情况:管理技术人员明细表,废物加工机械和装卸机械设备情况明细表
| 4
| 人员明细表与工资单一一对应得2 分,机械设备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得2分
| |
(3) 消防、环保、工商、税务有关情况:消防意见书, 环评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及不可利用废物的处置计划,有效的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正本与副本。
| 4
| 4 个部门材料分类存档,不分类或每少一个部门材料扣1 分,缺少3 个及以上部门材料的,本项得分为-3 分
| |
2
| 生产厂区情况(36 分)
| 1. 厂址选址合理,经环评论证,环评文件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
| 4
| 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考核不通过,并记录在案,不得分
| |
序号
| | 考 核 评估项 目
| 标准分数
| 评 分 办法
| 评估 得分
|
2
| 生产厂
区情况(36 分)
| 2. 厂区布局合理,厂容厂貌整洁,整齐有序;厂办公楼必须是永久建筑,不得为临时建筑。厂房为4 米以上的钢架或混凝土结构或砖木结构,厂房面积不少于厂区面积25%
| 6
| 发现厂房为临时建筑或者厂房面积少于厂区面积25% 的,本项得分为-2 分
| |
3. 各车间必须有平面布置图,图纸必须是电脑制图,不是草图
| 2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4. 厂门口必须悬挂规范的厂牌,所有车间分为原料车间、加工车间、成品或半成品车间、不可利用废物车间,各车间必须有规范标示牌
| 4
| 有厂牌和标示牌的得2分,有分区(车间)得2 分, 无厂牌的,本项得分为-4分
| |
5. 所有车间必须防风、防雨、防火,经消防部门验收, 达到有关标准
| 4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6. 厂区面积与进口量相适应,面积在8000 平方米以上; 厂区面积为围墙内实测面积,国土证标明的面积可作参考厂区内的生产加工区面积最低不得少于4000 平方米生产加工区面积:指拆解处理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的操作区域(包括贮存区域)的面积,不包括深加工区、行政办公场所、道路以及绿地等其他与直接拆解处理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无关区域的面积
| 8
| 厂区面积低于8000 平方米本项不得分,低于6000 平方米考核不通过;生产加工区面积低于4000 平方米本项不得分,低于3000 平方米考核不通过
| |
7. 厂区空地可满足货柜车掉头和装卸货物
| 4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8. 拆解场地硬底化,无明显破损现象;围墙完好,围墙周边无明显污染迹象
| 4
| 有部分拆解场地未硬底化或围墙未全部围住,本项得分为-4分
| |
3
| 机械设备情况(16 分)
| 1.必须配备量程30 吨以上的电子地磅,并与电脑联网, 能够自动记录并打印每批次进口废物、产品、不可利用废物等进出厂房
| 8
| 厂区内无电子地磅的,本项得分为-2 分,未联网或者不能自动打印的,本项得分为2 分, 既未联网又不能自动打印的,本项得分为0 分
| |
序号
| | 考 核 评估项 目
| 标准分数
| 评 分 办法
| 评估 得分
|
3
| 机械设备情况(16 分)
| 2. 加工技术比较先进, 设备较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申请进口电线电缆必须有铜米机等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申请一万吨以上废五金的剥线机等拆解机械数量不得少于30 台
| 8
| 有正常运行的铜米机或自动切割分选设备等得8 分, 设备多酌情加分,拆解机械数量少于30台的扣6 分
| |
4
| 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情况(12分)
| 1. 企业管理机构健全, 管理人员不少于5 人
| 4
| 少于5 人扣4 分,并记录在案
| |
2.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包括生产责任制度、工作守则、操作规程、考勤制度、安全制度等,必须在办公室或车间显眼处悬挂整齐
| 4
| 制度未在办公室悬挂的扣2 分,未在车间悬挂的扣2 分
| |
3. 工商、税务、环保证件必须是原件,经营期和经营范围有效;有关证照整齐有序在办公室悬挂
| 4
| 无效证件或未发现证件悬挂的,本项得分为-2分,并记录在案
| |
5
| 环保管理措施(20 分)
| 1. 厂区铺设集雨沟或排水沟,排放的废气、废水集中收集
| 4
| 未符合其中要求一项扣2分
| |
2. 有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有专人负责设施管理
| 6
| 无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扣6分
| |
3. 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必须建专门仓库贮存;仓库地面面积不少于10 平方米
| 10
| 无专门仓库不得分
| |
总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