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现青少年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努力、立志成才的精神风貌,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体现中小学艺术活动的特点,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教育氛围,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主题和内容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充分反映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艺术专业)的2006-2007学年度在籍学生。
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学生;乙组为普通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分为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以及艺术教育科学论文类。
1.艺术表演节目类
(1)声乐: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钢琴伴奏限1人,指挥1人)、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2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管弦乐(含管乐和弦乐)或民乐合奏(管弦乐、民乐合奏含指挥人数不超过6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管乐、弦乐含指挥人数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或课本剧(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少儿歌曲创作:每省(区、市)报送新创少儿歌曲5-10首(应有规范的词谱,一式5份。可另附CD)。各省应广泛发动教育系统的教师及相关人员进行创作,并在中小学中开展“我最喜欢的歌曲”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