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关于举行全国大学生军用枪射击比赛的通知
(教防办函[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军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
为纪念学生军训工作开展20周年,检验学生军训成果,推动学生军训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根据2005年全国学生军训工作安排,定于7月下旬举行全国大学生军用枪射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56式半自动步枪100米卧姿有依托男子精度射击;56式半自动步枪100米卧姿有依托女子精度射击;56式半自动步枪100米卧姿有依托男子速度射击;56式半自动步枪100米卧姿有依托女子速度射击。
《比赛规程》、《比赛规则》及比赛组织的有关要求,由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另行通知。
二、时间、地点
比赛于7月27日至29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举行,时间3天。各参赛队于7月26日20时前报到,30日离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三、参赛单位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派高等学校组队参赛。具体参赛高等学校的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学生军训办公室确定,每省参赛高等学校最多不超过5个。
四、组织与保障
比赛由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和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共同主办。各参赛队训练期间所需枪支、弹药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结合学生军训统一保障。每队训练用7.62mm步枪弹按1万发的标准安排。比赛所需56式半自动步枪40支和2.5万发7.62mm步枪弹由北京卫戍区负责保障。比赛射击场地、设施和保障人员由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负责安排。
训练和比赛所需弹药在民兵弹药中解决,并于明年年初与民兵、学生军训弹药消耗情况一并报总参动员部核销。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