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函[20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展示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促进高校学生审美素质的提高,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决定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民族精神,肩负神圣使命"。

  各地、各高校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和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艺术展演活动,使艺术展演活动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重要途径,成为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大学生提升人生境界,促其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的有效手段,使大学生担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

  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活动实施细则,突出艺术展演活动的宗旨和主题,充分调动高校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确保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现将《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教育部

二○○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
  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艺术展演活动要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促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艺术展演活动要坚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高雅的艺术氛围,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艺术展演活动要充分体现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特点,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