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746号)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你筹备组上报的《关于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开业的请示》(弘保筹发〔2011〕1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
四、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国际财源中心B座7层705-707。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安民。
六、公司业务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