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7]332号)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领导小组:
《关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请示》(琼农信联(筹)〔2007〕27号)、《关于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拟任职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琼农信联(筹)〔2007〕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
二、核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
三、该联合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0万元;住所为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
四、核准吴伟雄的理事长,利光秘的主任,杨桂芳、韩青的副主任任职资格。同意吴伟雄、杨桂芳、陈少波、吴桂波、邢福跃、李海洋、钟学仁、卢传东、陈正、李仕文、杨大德为该联合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五、核准该联合社业务范围为: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经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