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培养地质工程领域地质环境方向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2〕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等方面的地质环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相关的行政管理及业务技术人才,经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倡议,国土资源部决定委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培养地质工程领域地质环境方向工程硕士。现将招生及其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与报考条件
培养对象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地学类(自然类)博物馆、各地质遗迹类自然保护区和各地质公园中从事与古生物化石保护等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无学士学位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将于2012年7月1日-14日期间开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请考生及时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要求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无条件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两份,一份留待资格审查时收取,另一份交至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现场确认。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将提前在网上公布本省的现场确认地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2年7月15日-18日期间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到所在省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缴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3.下载准考证。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5日后,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准考证。
三、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