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律师协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通过举办辅导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扎实开展律师刑事辩护业务轮训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对每名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轮训一遍。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全国律协将举办一期“《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培训班”,培训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选派的刑事(刑诉)专业律师骨干,特别是刑事(刑诉)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这些参训律师同时肩负着对本地区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培训的任务。各地律师协会要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确定本地区开展轮训工作的方式方法,组织相应的专题培训班,选好培训师资,注重发挥刑事(刑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工作,保证学习质量。
(二)大力提高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技能。广大律师特别是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要通过此次轮训工作,了解《
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和过程,充分理解此次修法的原则和精神,全面学习《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刑事辩护制度、证据制度等方面的新突破、新进展,探讨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中的执业技能,主动适应修订后《
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执业权利,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规范刑事辩护执业行为,提高刑事辩护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
(三)积极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在轮训工作中,各地律师协会要不断丰富和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有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构建全时、全地域、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工作体系,扩大高质量培训课程的受众面,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方便律师开展自主学习,特别是方便偏远、欠发达地区律师学习高质量培训课程。全国律协拟将“《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培训班”的部分课程内容制作成视频课件,上载至中国律师培训网西部律师远程培训项目,以方便西部偏远地区律师学习。各地律师协会也要将本地区优质教学课程普及到每一位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实现最大程度的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