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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和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和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136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成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和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的请示》(银协发〔2006〕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协会成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等两个专业委员会。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到民政部办理上述专业委员会的成立登记手续。

  二、你协会要加强对上述两个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其依法规范履职。

  三、你协会拟定的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相关重要制度,要在报银监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向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或对外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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