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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缓解部分县乡财政困难。为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维护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央财政在继续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从2005年起,按照“以奖代补”的思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安排150亿元对地方实施“三奖一补”政策。即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收入,以及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包括动用中央财政对省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在内)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促进县乡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确保粮食安全,调动产粮大县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补助,体现公平和避免“鞭打快牛”。同时,将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奖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采取继续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创新省对县及县对乡财政管理模式、强化县乡财政管理等配套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县乡财政困难状况有明显缓解。
  3、加大对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中央财政安排教育、科技、卫生、文体广播、计划生育、公检法司等支出1297.09亿元,比上年增加178.76亿元。教育事业费增量按规定主要用于农村,加强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步伐,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约14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中小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同时逐步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为此,中央财政安排13亿元,地方财政安排28.1亿元,2005年中西部地区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中小学生人数将达到约3000万人。继续完善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补助安排10亿元,比上年增加7.04亿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出安排(含艾滋病、血吸虫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控制)42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安排4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并从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支持“少生快富”试点。贫困地区公检法司专项补助经费安排48.1亿元,比上年增加16.8亿元。此外,根据对外交往和经济合作的需要,对外援助支出安排69.2亿元,比上年增加8.5亿元。
  4、大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支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对再就业的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再就业支出安排109亿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亿元。二是继续支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基本完成向失业保险并轨任务。三是完善和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包括支持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落实军人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做好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等。同时,积极做好自然灾害救济工作,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也将给予扶持和救助。
  5、继续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为进一步提高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2005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除税收返还和体制性补助4499.21亿元外,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6724.87亿元,比上年增加725.31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3093.43亿元,比上年增加508.98亿元。200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合计11224.08亿元,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57.1%。
  6、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一是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金融和投资体制创新,加快铁道、邮政体制改革,促进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改革重组,推动棉花、化肥、食糖等主要商品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等。其中,安排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资金170亿元。二是巩固和发展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根据新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规定,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出口退税指标2891.4亿元,地方也要足额安排,确保及时退税,坚决做到“新账不欠”,同时,积极研究解决出口退税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部分地区出口产品征税与退税不匹配等新问题,努力完善改革机制和办法。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增值税转型等改革。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的各项研究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的相关政策。认真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2005年1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0.4%降低至9.9%。完善进口税收政策,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和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为中小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增强经济活力,吸纳就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此外,为提高我军在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国防支出安排244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中央财政还将积极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其他重点支出需要。
  三、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05年预算
  根据2005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将着重抓好以下财政工作: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积极支持税务、海关等收入征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偷逃骗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控制减免税,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在继续清理整顿收费基金、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的同时,合理挖掘彩票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潜力,进一步加大将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的工作力度。堵塞各种漏洞,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逐步实现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提高各级政府的财政调控能力。
  (二)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各项重点支出资金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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