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373号)
山东银监局:
《山东银监局关于对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东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银监鲁发〔2005〕182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和《
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入股威海市商业银行的审查意见。同意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威海市商业银行1.78亿股股权,增持后持股比例为63.01%;同意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入股威海市商业银行1亿股,持股比例为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