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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5]274号)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请示》(甘信合筹〔2005〕18号)、《关于陈有安等同志拟任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级管理人员和理事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甘信合筹〔2005〕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

  二、核准《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

  三、该联合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兰州市庆阳路128号(凯大大厦三、四楼)。

  四、核准陈有安的理事长任职资格,梁春满的副理事长任职资格,王礼平的主任任职资格,王蓉生、李鑫、王永佳、王广平的副主任任职资格。同意陈有安、王礼平、梁春满、陈克枫、邵文琳、冯正俊、贾宝、马瑛、吕安定、张忠林、马占海、赵宏升、马作华、张中华、高发坤为该联合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按照《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陈有安到省联社工作后不宜在党政机关兼任领导职务。

  五、核准该联合社业务范围为:履行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经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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